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
问: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
答: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指高等学校具有授予“学士学位”资格的学位授予权。
参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
1. 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
2.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士学位授权按属地原则由省(区、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军队院校的学士学位授权由军队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
3.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成人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程序应符合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4.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5.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设立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
6.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
此外,研究生阶段的一级学科相当于本科阶段的专业类,可以看做是院系,二级学科就相当于学院下面的专业。无论是硕士还是博士,如果有了一级学科(硕士 / 博士)点,其下的二级学科自然也有了(硕士 / 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级学科是一级学科的分支,如果一所高校获得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那么这个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都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这就意味着,一个学生只要选择了这个学科中的某个专业,进了校门就有机会从本科一直念到博士。